新北市一名40多歲父親涉嫌自女兒就讀國小六年級開始,趁她睡覺時撫胸,一直到女兒國中三年級;偵訊時,他辯稱多是和女兒玩耍時,不小心隔著衣服碰觸到胸部,將手伸進衣服、碰觸到胸部僅有1次,也是玩鬧中要捏女兒鼻子。新北地檢署對父親供詞不予採信,今天依加重強制猥褻罪提起公訴。據了解,這名父親與妻子離婚後,取得兩個女兒的監護權,三人一起同居在新北市三重區,母親偶爾才會探視或接走女兒;為了節省冷氣費用,三人原本睡一間房,後來小女兒要求獨睡,父親便和大女兒同房。起訴指出,自2013年7月、小女兒搬出房間後,該名父親便趁大女兒晚間睡覺時,以每週3次的頻率,隔衣撫摸大女兒胸部或伸手進衣內撫胸;若女兒撥開父親的手,他便假裝若無其事的離開,犯行一直到今年4月為止。後來父親因涉及體罰過當問題,母親跟女兒洗澡時看到傷勢,通報社工,社工介入處理,大女兒因此向社工哭訴被父親猥褻;社工告知少女母親,報警處理,母親將兩個女兒帶走,搬去與她同住。偵訊時,父親否認犯行,辯稱有時進房間後見大女兒還沒睡著,想與她玩鬧,才不小心隔著衣服碰觸到胸部,兩人感情很好;有1次伸進女兒衣服內,直接碰到胸部,只是想捏她鼻子,控訴前妻是為了爭取小孩監護權,才誘導小孩提出告訴。檢方認定,被害女生指證歷歷,父親雖然否認犯罪,但卻承認有碰觸到女兒胸部,且相關解釋的證詞並不符常理,認定犯行明確。
新北市一名40多歲父親涉嫌自女兒就讀國小六年級開始,趁她睡覺時撫胸,一直到女兒國...
新北市一名40多歲父親涉嫌自女兒就讀國小六年級開始,趁她睡覺時撫胸,一直到女兒國中三年級,新北地檢署今天依加重強制猥褻罪提起公訴。示意圖/ingimag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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